关于转发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、名录库、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》的通知
各采购工作归口管理单位、院办、审计处、计财处、发规处:
现将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、名录库、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请按通知要求进行清理自查,并于3月10日前将纸质自查报告提交至国资处程航老师处,联系电话:0851-88210770。
附件:
1.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、名录库、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