机构设置
当前位置: 首页 / 机构设置 / 工作职能 / 教务处 / 正文

教务处工作职责

2024年08月14日 20:21  点击:[]

教务处是学校本科教学和教务管理的职能部门,负责招生录取管理、教学运行管理,教学研究与改革、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,实践教学管理,人才培养方案管理,学籍学历管理、教材征订与管理、考务管理等工作。教务处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,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要求和法律法规,围绕学校办学定位与目标,确保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和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,推进本科教育事业不断发展。

1.编制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,做好招生宣传、新生录取工作。

2.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、教学改革与专业建设计划,建立健全教育教学管理规章制度,并严格教学过程管理。

3.组织教学研究、推进教学改革、总结并推广优秀教学成果;负责本科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、教材建设等工作的组织与管理。

4.组织编制和审定学校本科的教学计划及课程教学大纲,并组织实施;负责校历编制。

5.负责管理全校教学运行,包括选课、排课、课程调度以及各级各类课程考试管理;有特殊教学需求时协助后勤处完成教学条件建设工作。

6.负责本科生的学籍管理及电子注册管理,包括学生成绩管理、学士学位授予及学历证书管理;负责毕业生学历证明、出国成绩单的管理;做好学生学籍档案的汇编立卷及学历查询工作。

7.负责学校教学评优推荐及奖励评审工作,包括优秀教学成果奖励等;负责教学事故的查处及认定工作;协助学生工作部进行学生考试违纪及作弊的检查、鉴定、通报。

8.负责本科生培养的实践教学环节管理和实验教学管理工作,做好校内外实习实践基地建设管理等工作。

9.负责多媒体教室和标准化考场建设、管理、维护工作,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网络教学平台、网络信息维护和网络资源应用工作。

10.会同学校相关部门,抓好教风、学风和考风建设。负责学生微专业或辅修专业的管理。

11.做好年度教学经费预算编制和分配方案。

12.完成校党委和行政布置的其他工作。

关闭窗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