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、党政群各部门、校直各单位:
按照《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》、《省教科规划办关于组织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黔教科规划办〔2022〕1号)要求,为认真做好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推荐工作,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要求
(一)课题研究要求
根据《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》要求,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,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,着力推出代表正确方向、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。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前沿动态,着力推进学科体系、学术体系、话语体系创新,具有主体性、原创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;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,聚焦教育发展全局性、战略性和前瞻性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,具有现实性、针对性和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。
(二)申报人及申报单位要求
1.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: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;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,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;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(职务),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;国家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(含)专业技术职称(职务)或博士学位。不具有副高级以上(含)专业技术职称(职务)或者博士学位的,可以申请国家青年课题、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课题,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。国家青年及教育部青年课题申请人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(1987年4月1日后出生)。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,否则视为违规申报。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,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。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。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,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,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。
2.申请人所在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: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;设有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;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。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,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,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。
(三)各单位严格遵照《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》要求,认真审核申请人及申请人所在单位申报条件,限制一题多报、交叉申报和重复申报等现象。
(四)各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,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,不得违背科学诚信要求。凡在课题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,全规办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,均将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。
二、申报安排
根据省教科规划办工作要求,请各申报单位于2022年3月7日前将《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》(一式1份)及《2022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》、《课题设计论证活页》(A3双面印制,一式3份)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教务处教学建设科(行政楼218办公室);申报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的请,需提交《投标书》(纸质版及电子版),采用A3纸双面印制、中缝装订,一式6份(原件1份,复印件5份)。由教务处收集审核后统一报送省教科规划办评审。
2022年3月15日由省教科规划办发布评审推荐名单,受推荐的申请人于2022年3月24日—4月1日24时,登陆“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”( http://onsgep.moe.edu.cn)完成网络填报工作。
三、材料要求
申报者需严格按《课题申请书》、《活页》和《汇总表》等申报材料的文字说明,统一使用电脑输入或钢笔填写。
《申请书》、《活页》及《投标书》,请分别使用A3纸双面印制,中线骑缝装订。《汇总表》使用A4纸打印即可。申报者需将所有材料装于1个纸质档案袋中,并将《申请书》的封面打印1张粘贴于档案袋封面,申报者电子版材料文件夹须以其姓名命名。
联系人:阳培
联系电话:88236657
电子邮箱:jwcjxjsk@163.com
附件:
贵州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
2022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(国家一般、国家青年、教育部重点、教育部青年、教育部专项)-申请书
2022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(国家一般、国家青年、教育部重点、教育部青年、教育部专项)-活页
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重点投标书
省教科规划办关于组织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
2022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
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
星空注册教务处
2022年2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