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有资产管理处工程与服务招标科职责
1.贯彻执行国家采购相关法律、法规,起草学校有关工程和服务类采购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。
2.负责工程和服务类“代理机构库”“供应商数据库”、“评标专家库”建设工作。
3.负责限额以上项目的采购委托和备案、采购文件会审和答疑、评审专家抽取、中标(成交)公告发布、合同商务条款审查、采购资料的整理归档等等工作。
4.负责指导限额下学校相关单位(部门)自行采购活动。
5.负责处理采购工作中的有关问题。